最新的物业管理制度

业主在物业服务选择上的话语权

新《办法》规定,选(续)聘和解聘物业企业应由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未组建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确定。同时,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选(续)聘物业企业过程中具有引导和监督作用,要求他们严格把关引入方式、资格条件、选聘流程等方面,并提倡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增加选聘的公开性和竞争性。

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

《办法》建立了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日常考评、居民满意度调查、12345投诉处理情况等方面对物业企业进行评价,以推动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提升。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成本或支出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费、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等。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通过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成本。

市场机制与监督检查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并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责任与投诉处理

对于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警告、罚款、限制使用公共设施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物业公司还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并根据投诉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物业经理和保安员的管理

泉州市印发通知,对物业经理和保安员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评价结果将影响物业经理和保安员的评先评优和监管措施。

这些最新物业管理办法旨在全面提升住宅区物业服务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促进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