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报名材料要求

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报名材料要求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在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期间,已取得硕士学位。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能够从事博士学位研究。

  4. 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阅读和撰写外文文献。

  5.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材料

  1. 报名表:填写《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报名表》,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等。

  2.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 成绩单:本科、硕士、博士学位成绩单复印件。

  5.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科研项目等。

  6.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等。

  7. 荣誉证书:包括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称号等。

  8.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证书、托福、雅思等成绩单。

  9. 推荐信:由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学者或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10. 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

  11.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各学科、专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材料提交

  1. 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信息。

  2. 报名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按照报名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3. 报名材料份数:提交一份纸质版,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 提交时间:按照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

  5. 提交方式: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 报名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报名材料中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均需原件审核,审核通过后退还。

  3. 报名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请自行做好保密工作。

  4. 报名材料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补充。

  5. 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时提交者,将不予受理。

  6. 请密切关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了解招生政策、报名时间、考试安排等相关信息。

  7.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总之,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报名材料要求较为严格,考生需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只有充分准备,才能提高录取机会。祝广大考生顺利报名,早日成为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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