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场地日照要求

幼儿园场地日照要求

幼儿园场地日照要求如下:

主要生活用房:

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 3小时的要求。

活动场地:

累计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2小时

特定区域:

如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场地和中小学的操场,应确保在冬至日有足够的日照。

避免不利朝向:

在温暖或炎热地区,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置遮阳设施。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儿童能在一个阳光充足的环境中学习和玩耍,同时考虑到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