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博士学历持有者可直接认定一级教师。
硕士学历持有者需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本科学历持有者需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大专学历持有者需在小学或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者需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教学能力
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实施、教学评估等方面的能力。
能够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教育教学成果
发表过论文、参与过课题研究、获得过教学奖励等。
职业道德素质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积极进取,团结协作。
专业能力
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继续教育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其他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
近2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且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引发事故、体罚学生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以上条件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政策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