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课堂教学工作量

高中教师:数学、语文、外语每周10节或2个班,物理、化学每周12节或3个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12-14节,音乐、美术、计算机每周14节。

初中教师:数学、语文、外语每周12节或2个班,物理、化学每周12节或4个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14节,音乐、美术每周16节。

课外辅导和学生管理工作量

每周辅导班级不超过2个,每个班级不超过3小时;学生管理工作不超过2小时。

教学准备和评价工作量

每周不超过10小时。

教育研究和专业发展工作量

每周不超过5小时。

其他工作量

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活动、项目等。

特殊情况下的课时调整

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和图书管理员工作量

一类实验室:生物、化学、物理各1人满工作量;二类实验室:生化、化学、物理各1人满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