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引进博士规定

广西引进博士规定

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广西引进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基本条件

国籍不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引进人才分类及待遇

第一类人才

包括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等,待遇包括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经费、人才补贴和人才储备金等。

第二类人才

包括目标考核制博士A档和B档,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

博士研究生的待遇

住房补贴70万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经费理工科20万,文科8万;人才补贴6000元/年;人才储备金1.2万/年。

特别规定

对于特别优秀的博士,安家费可增加,具体条件包括:

国内985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具有正高级职称者;

五年内主持并完成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