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创业优惠政策

博士创业优惠政策

博士创业优惠政策通常包括生活补贴、购房优惠、创业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创业服务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优惠政策:

生活补贴

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

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分别给予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生活补贴。

购房政策

申请租赁型人才公寓或购买产权型人才公寓,享受折扣优惠。

未购买产权型人才公寓的博士研究生,新购其他商品房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助30万元。

创业扶持

选择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创业资金扶持。

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金融支持

提供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

税收优惠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税收优惠。

创业服务

提供免费创业服务,包括培训补贴、取消落户限制等。

其他优惠

对于留学生回国创业,提供各种从政策到资金的支持,部分城市最高可提供500万创业资金。

对留学生子女提供免费借读或优先报考重点中学的入学政策。

具体城市政策示例

上海:启动《上海市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提供不同类别的项目资助。

深圳:提供合伙私企补贴,包括创业补贴、场地租金补贴、社保补贴、求职补贴等。

以上信息提供了博士创业可能享受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可能因城市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根据所在城市和创业计划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创业服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