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学招生要求
南京中学招生要求
南京中学的招生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区划分
学生户籍所在地应在该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内。
学生家庭应在该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的住房产权或租赁合同,并且该住房产权或租赁合同应在学生入学时仍然有效。
学生家庭应在该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并能提供相关的居住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单据等。
综合素质评价
报考科技或学科特长生的考生,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应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应均为B级及以上。
特长生要求
对于科技特长生,通常要求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或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三级及以上证书。
对于学科特长生,通常要求初中阶段在相应学科有一定特长或浓厚兴趣,达到招生学校报名要求。
其他条件
特长生不能兼报其他类型的特长生,也不能和体育、艺术特长生兼报。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且报名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考生时须严格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特长生除外)限制。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相关学校或查看最新的招生简章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