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营养费标准

西安市营养费标准主要适用于交通事故和工伤情况,具体标准如下:

交通事故营养费

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通常需要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营养期限鉴定。

计算方法: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或 20-50元/天×需补充营养的天数。

工伤营养费

工伤职工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西安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是每天20.00元。

建议

交通事故:受害人应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和自身伤残情况来确定营养费,具体金额可参照上述标准计算。

工伤:工伤职工只能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天20.00元。

这些标准适用于西安市,具体案件可能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决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