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园林养护标准
武汉市园林养护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总体标准
城市园林绿地管护总体要求绿地整体效果好,养护及时、科学、规范、精细,满足相应设计与功能要求。植物生长势强,枝叶茂盛丰满。病虫害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综合防治,无明显病虫害危害和影响观瞻。水分管理要求绿地灌溉排水及时,植物无明显失水萎焉和沥涝现象。中耕除草要求绿地栽植土壤疏松、肥沃,不板结,无恶性藤蔓等寄生植物。施肥管理要求根据不同植物习性,结合中耕除草松土进行,每年宜施肥至少1次,春秋两季为重点施肥时期。
行道树养护标准
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树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10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无死树、枯枝。树木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种植5年内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的树种,规格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保存率达95%以上。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档,无病虫害症状。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率控制在1%以内。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病虫害管理
病虫害防治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综合防治。应在有效控制范围内,无明显病虫害危害和影响观瞻。乔木整体枝叶受害率不大于10%,树干受害率不大于8%;灌木、地被、花卉等其他植物受害率不大于8%。对常见的“蚧虫、蚜虫、粉虱、蓟马、天牛、木曩蛾、红蜘蛛、杜鹃网蝽、樟脊网蝽”和“线虫病、病毒病、霉污病、白粉病、香樟黄化病”等病虫害治理,必须用生物药剂喷打或采取人工捕捉,严禁使用化学药剂。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机制,定期发布预测预报,根据预测预报信息及时防治。
水分管理
绿地灌溉排水及时,植物无明显失水萎焉和沥涝现象。绿地内暴雨后12小时内无积水。灌溉频次应当视天气、土壤含水量和植物生长情况进行适时适量灌溉,每次灌溉必须湿透根系层。乔木应浸湿土层厚度超过40cm,小乔木应不少于15cm,花卉、灌木、草坪等应不少于10cm。一天中灌溉的时间根据季节和气温来定,夏季高温时节宜在10:00之前或18:00之后进行,其他季节宜在10:00--16:00之间进行。
中耕除草
绿地栽植土壤疏松、肥沃,不板结。绿地内土壤高度低于路沿边缘3-5cm。严禁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绿地内无恶性藤蔓等寄生植物,树木无牵绳挂物、钉栓、刻画张贴物等。
施肥管理
施肥应根据不同植物习性,结合中耕除草松土进行。每年宜施肥至少1次,春秋两季为重点施肥时期。
其他要求
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城市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达到规范化、科学化的水平,为市民提供优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