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研究生奖励政策

龙湾研究生奖励政策

龙湾区的研究生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补贴

对新全职来龙工作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总额6万元、4万元、3万元的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对于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来龙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额度按一定比例提高。

创业补贴

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来龙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个人1万元初创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社保补贴

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龙湾通过新业态职业实现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教育补助

通过高校统一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途径获得国家承认学历教育证书的,可享受教育补助。具体标准为本科补助2000元,硕士研究生补助5000元,博士研究生补助20000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金额: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

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