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毕业要求有哪些规定?
浙江大学作为我国顶尖的高等学府,其在职博士招生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许多在职人员为了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职业竞争力,纷纷选择报考浙大在职博士。那么,浙大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毕业要求有哪些规定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一、入学要求
学历要求:报考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要求:报考者须具有两年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
职称要求:报考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其他要求:报考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术道德,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在职博士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二、课程学习要求
学分要求:在职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5学分。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包括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公共课程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计算机应用等;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设置;选修课程由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学生兴趣设置。
课程考核: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课程采用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考查课程采用平时成绩、作业、论文等形式。
三、论文要求
论文选题: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实际工作,自主选题。
论文撰写:论文撰写应遵循学术规范,注重原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分为预答辩和正式答辩两个阶段。预答辩由学院组织,正式答辩由学校组织。
论文发表: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应积极投稿学术期刊,争取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四、毕业要求
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
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论文。
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知名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毕业要求。
五、其他要求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在职博士研究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考核,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在职博士研究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荣誉。
总之,浙大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毕业要求的规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报考者需在入学、课程学习、论文撰写、毕业等方面全面达标,才能顺利获得博士学位。希望本文的解读能对广大在职人员有所帮助。
猜你喜欢:社科院在职博士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