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北京落户政策
博士北京落户政策
博士后在北京落户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全职从事研究工作:
博士后人员必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且人事关系(包括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至少6个月。
出站后申请:
博士后出站后才可以申请在北京落户。
合法劳动关系:
博士后人员需要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
注册资金要求:
对于企业单位,注册资金需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且是在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
特定行业要求:
例如,海淀区的人才市场落户要求接收单位必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年龄和社保缴纳:
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通常对申请人的年龄有一定限制,并且需要在京有连续的社保缴纳记录。
其他条件:
可能涉及住房、科研成果、职称评定等因素。
家属随迁:
博士后人员及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时,须符合一定条件,如配偶须合法稳定居住,子女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落户方式:
博士后人员可选择落户自有产权现房、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市场。
配偶政策:
博士后的配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申请在北京落户。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