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长安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长安大学博士毕业的要求主要包括:
学术成果要求
发表至少一篇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长安大学。
至少参加一次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发表至少2篇《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目录》内英文期刊检索论文(C区及以上至少1篇),或1篇英文A区期刊检索论文。
发表1篇《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目录》内英文期刊检索论文(C区及以上)和1篇中文A区期刊论文,或1篇英文B区期刊和2篇中文B区期刊。
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不限排名次序)且发表1篇《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目录》内英文期刊检索论文(或1篇中文A区期刊论文、或2篇中文B区期刊论文)。
获得省部级科技或社科成果一等奖或社会力量奖特等奖前5名(含第5名)或二等奖或社会力量奖一等奖前3名(含第3名),同时发表1篇《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目录》内英文期刊检索论文和1篇中文B区期刊论文。
获批2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2名)且至少有一项进行转化应用,成果转化金额在3万元以上,且为首次申请人,同时发表1篇《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目录》内英文期刊检索论文和1篇中文B区期刊论文。
毕业论文要求
论文需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其他要求
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如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毕业生在校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六级。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满足其他招生条件。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参考信息整理得出,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长安大学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