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城市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对转学、转专业政策解析
澳门城市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转学、转专业政策的解析如下:
一、转学政策
- 转学条件
澳门城市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明确指出,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澳门城市大学在职博士录取通知书;
(2)已取得原就读院校的正式学籍;
(3)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现象;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体检标准;
(5)有特殊情况,如家庭原因、工作调动等。
- 转学流程
(1)提交转学申请:申请转学的学生需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转学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材料:我校招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生参加面试。
(3)面试:申请转学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4)办理转学手续:面试合格后,学生需按照我校要求,办理转学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 转学时间
我校每年春季和秋季各有一次转学机会,具体时间以招生简章为准。
二、转专业政策
- 转专业条件
澳门城市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澳门城市大学在职博士录取通知书;
(2)已取得原就读院校的正式学籍;
(3)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现象;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体检标准;
(5)有特殊情况,如对原专业不感兴趣、希望拓展专业领域等。
- 转专业流程
(1)提交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转专业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材料:我校招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生参加面试。
(3)面试: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4)办理转专业手续:面试合格后,学生需按照我校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 转专业时间
我校每年春季和秋季各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具体时间以招生简章为准。
三、注意事项
申请转学、转专业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转学、转专业的学生需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转学、转专业申请审核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学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转学、转专业成功后,学生需按照我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户口迁移、身份证更换等。
转学、转专业后,学生的学籍、学制、学分等将按照新专业规定执行。
总之,澳门城市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对转学、转专业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学生提供了便利。希望广大考生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学业发展。
猜你喜欢: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