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餐饮新零售政策

石家庄针对餐饮新零售的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支持连锁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

对便利店达到10家以上的连锁企业,以及社区餐饮、家政、理发、修理、洗染等门店达到5家以上的连锁企业,每新建1家门店,符合一定标准的,给予2万元资金奖补。

支持社区电商和社区配送网络建设

对吸收线下便利店、社区小店300家以上的平台企业,按吸收的店铺数,给予20-50万元的资金奖补。

鼓励发展社区便民商业新模式

对规范化、品牌化、标准化运营的社区便民商业项目给予支持。

引进知名企业和品牌

对新引进行业知名大型零售企业、餐饮企业、国际知名酒店进驻石家庄的,年零售额(营业额)分别超过一定标准的,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国际、国内知名零售企业在我市开设品牌首店、旗舰店的,按品牌等级和营业面积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

支持老字号和名优特产品

鼓励支持我市老字号、名优特产品等在各类媒体、展会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参加省商务厅等有关单位组织的“冀忆”老字号宣传活动和2022年河北非遗购物节等各类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推广宣传。推动大型综合体和大型连锁企业、商场设立老字号专柜,传承燕赵文化,提升我市老字号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特色消费。

举办各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