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法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是什么?

社科院法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满足这一需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开设了法学博士在职研究生课程。那么,社科院法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是什么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入学条件

  1.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2. 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实际工作经验;
  3. 通过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组织的入学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4.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课程设置

  1. 核心课程: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诉讼法等;
  2. 专业课程: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开设相关领域的专业课程;
  3. 研究方法课程:包括法学方法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文写作等;
  4. 公共课程:如英语、政治理论等。

三、学习方式

  1. 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前两年为课程学习阶段,最后一年为论文撰写和答辩阶段;
  2. 学习时间:每月集中授课一次,每次2-3天,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3. 学习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或其指定的教学点。

四、学位授予标准

  1. 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
  2. 通过论文答辩,论文质量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3. 符合学位授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具体标准如下:

(1)论文选题: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能够反映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
(2)论文结构:逻辑严密,论证充分,层次分明;
(3)论文内容: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具有创新性;
(4)论文格式:符合学校规定的格式要求。

五、论文答辩

  1.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位博士生导师;
  2. 答辩时间:一般为1小时;
  3. 答辩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论等;
  4. 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5. 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给出是否通过答辩的结论。

六、总结

社科院法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严格,旨在培养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社科院法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对有意报考该课程的朋友有所帮助。

猜你喜欢:在职博士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