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考察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这五个方面的发展情况。评价方式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基本指标评价
学校根据《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基本指标)》中的25个重要观测点,对学生现实表现进行评价。
评语评价
期末时,学生、家长和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评价,形成自我评价、亲子共评和教师评语。
写实记录
学生可在信息平台上录入获奖证书、荣誉证明及其他佐证材料,并可多次修改更新。
评价内容具体包括:
思想品德:
理想信念、爱党爱国、责任担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学业水平:
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学习情况,基本知识、技能、认知能力、思维发展、创新意识等。
身心健康:
基本身体机能、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
艺术素养:
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核心素养,艺术课程学习及艺术实践活动参与情况。
社会实践:
社会认知、社会实践、社会适应、劳动素养、实践能力等。
评价旨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和发展情况,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并指导个人发展目标的设定与实现。这一评价机制是深圳市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