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考核综合评定
博士考核综合评定
博士生的综合考核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组成部分:
考评内容
政治思想素质及学习、工作态度。
对本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
考评办法
导师考评:学生系统发起申请后,导师系统填写考评意见。
学科考评:由系、所组织专家组,对博士生的基础专业知识、科研素质与潜力进行考核。
博士生自述:博士生进行10分钟的自述PPT,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学习情况、科研调研及工作思路、科研实际工作情况及成果等。
专家提问:专家提问5~10分钟,结合所有学生的综合情况,对博士生作出评价。
综合考评合格:博士生取得1学分,并全面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成绩不佳:总成绩在后10%的博士生将被给予“黄牌”提醒,可在6个月内申请第二次综合考评,通过则获得学分,否则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