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归属
根据《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测绘成果的归属如下:
合资、合作企业:
外国的组织或个人依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资、合作,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成果归中方部门或者单位所有。
中方部门或单位:
外国的组织或个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由其按照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合资、合作企业中的中方部门或者单位需要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
总结:
测绘成果的归属主要取决于测绘活动的性质和合作形式。如果是合资、合作企业且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测绘活动,则测绘成果归中方部门或者单位所有,并由中方部门或者单位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如果是在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进行测绘活动,则外国组织或个人需要按照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