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房落户要求

南京购房落户的条件如下:

购房面积要求

在南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共3人在南京市落户。

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

购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申办落户手续。

申办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

户口簿及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纳税证明或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条件

外地人在南京购房落户需要提供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纳税证明或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社保缴纳证明。

如果已经迁入集体户口,则对所购房面积没有要求。

南京本地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准在主城(不含六合溧水高淳)再买住房。

外地人想在南京买房,必须在最近3年内累计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不允许补缴。

建议:

外地人想要在南京购房落户,需要确保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办材料。

如果在南京工作且户口已经迁入南京市集体户口,则对所购房面积没有要求。

注意每套商品住宅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因此在购房前需要确认是否已经使用过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