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房落户要求
南京购房落户的条件如下:
购房面积要求
在南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共3人在南京市落户。
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
购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申办落户手续。
申办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
户口簿及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纳税证明或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条件
外地人在南京购房落户需要提供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纳税证明或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社保缴纳证明。
如果已经迁入集体户口,则对所购房面积没有要求。
南京本地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准在主城(不含六合溧水高淳)再买住房。
外地人想在南京买房,必须在最近3年内累计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不允许补缴。
建议:
外地人想要在南京购房落户,需要确保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办材料。
如果在南京工作且户口已经迁入南京市集体户口,则对所购房面积没有要求。
注意每套商品住宅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因此在购房前需要确认是否已经使用过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