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湖南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条件如下:
企业注册与法人资格
申报企业应在湖南省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信用与合规记录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自愿原则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工信部企业〔2022〕63号)。
行业聚焦
重点聚焦制造强国重点产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和工业“六基”等领域。
其他特定条件
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还需满足以下额外条件:
连续经营3年以上,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方向。
经济效益:制造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专业化程度: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不少于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且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国内前30位或省内前10位。
创新能力: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及以上。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数字化应用:企业深度“上云上平台”,积极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至少2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运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工艺流程与装备技术,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精细管理水平较好。
其他申报要求
已认定为湖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申报企业需填写相关财务数据、知识产权数据等,并承诺数据真实、规范。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申报企业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以符合湖南省专精特新企业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