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军人待遇
广州针对军人的待遇包括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公共交通优待
现役军人可免费乘坐广州市内的公共交通工具。
广州市户籍的残疾军人和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具有优抚优待功能的社保卡刷卡,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医疗优待
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凭有效证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享受优先服务,医院应当设立明显的优先标志。
对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减免部分医疗费用。
住房优待
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享受优先配租等优惠。
家居农村的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房时,当地应当优先、优惠解决宅基地;有住房困难的,由区、镇财政给予一次性住房维修补助或者优先纳入农村安居工程计划。
退伍补贴与养老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每人每月补助251元,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每人每月补助135元,红军失散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5元。
退伍军人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优待养老金。
其他优待
服役期间,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