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入户条件
青岛的落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人才落户
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并在青岛市内缴纳至少一个月社保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在青岛市内缴纳至少一个月社保的人员;
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
硕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
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
大专学历人员,40周岁以下;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40周岁以下;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55周岁以下;
技师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
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40周岁以下;
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
购房落户
在青岛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市区购房面积需达到90平方米以上,新区购房面积需达到60平方米以上;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学生落户
在青岛的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可以选择落入学校集体户;
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可以选择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积分落户
无犯罪记录;
有合法固定住所;
持居住证满1年;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
留学生落户
在国(境)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或在国内已具有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进修连续一年以上者。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