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入户条件

青岛的落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人才落户

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并在青岛市内缴纳至少一个月社保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在青岛市内缴纳至少一个月社保的人员;

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

硕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

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

大专学历人员,40周岁以下;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40周岁以下;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55周岁以下;

技师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

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40周岁以下;

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

购房落户

在青岛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市区购房面积需达到90平方米以上,新区购房面积需达到60平方米以上;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学生落户

在青岛的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可以选择落入学校集体户;

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可以选择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积分落户

无犯罪记录;

有合法固定住所;

持居住证满1年;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

留学生落户

在国(境)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或在国内已具有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进修连续一年以上者。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