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种植空间要求
景观设计中的种植空间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符合绿地的性质和功能要求
园林绿地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植物的选择和种植形式。例如,街道绿地的主要功能是蔽荫、组织交通,因此种植时着重解决蔽荫、交通和美观的问题,如选择行道树冠大、绿篱隔离、观赏效果好的植物。
满足园林风景构图的需要
总体艺术布局:规则式园林布局多采用规则式配置形式,如对植、列植、中心植、花坛、整形式花台等,并进行植物整形修剪。自然式园林绿地则采用不对称的自然式种植,充分表现植物自然姿态,配植形式包括孤植、丛植、群植、林地、花丛、花境、花带等。
综合观赏效果:植物配置应使植物的色彩、芳香、姿态、风韵随季节变化交替出现,避免景色单调。重点地区应四时有景,其他各区可突出某一季节景观。
植物比例:不同植物比例安排影响着植物景观的层次、色彩、季相、空间、透景形式的变化及植物景观的稳定性。
地带性植物的运用
根据气候带和植物生长特性,从经度、纬度、垂直高度等的交叉变化,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考虑气候带对植物生长的影响。
功能性与经济性
植物景观营造要满足园林绿地的功能要求,并根据绿地性质及景观氛围选择合适的树种。通过合理利用乡土树种、名贵树种及经济树种,节约建设成本。
统一性与协调性
植物景观设计要遵循统一的原则,通过整体的基调树种、统一的配置手法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景观风格。在统一的基础上,协调好植物与建筑、山、水、道路之间的关系,协调好相互之间的比例、色彩关系,协调好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