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垃圾处理费标准怎么确定
南京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居民住户
物管小区住户每户每月2.5元。
非物管小区住户每户每月5元。
机关企事业单位
4元/人/月,计费依据为上年年末实际在册职工人数(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
行业
农贸市场:21.5元/吨(立方米)。
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食品加工店、超市、专业市场、旅游景点、单位食堂、废品收购站:30元/吨(立方米)。
餐饮业:1.5元/平方米/月。
娱乐业:
一级以上(含一级):1000元/户/月。
二级以上(含二级):800元/户/月。
二级以下:600元/户/月。
住宿业:4元/床/月。
生活垃圾环境生态补偿费
将生活垃圾送入市级生活垃圾大型中转和处置设施处置的区,需缴纳生活垃圾环境生态补偿费,缴纳标准为50元/吨。
优惠政策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市总工会确定的特困户按照先征后返的方式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建议:
具体收费情况可能会因区域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单位和居民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垃圾处理费,以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