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设施设备标准

幼儿园设施设备标准

幼儿园设施设备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园所安全

园舍独立设置,园址安全,周边无危险、无污染。

园舍建筑符合幼儿特点及安全卫生要求,无危房。

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

用房配置

教学、生活等用房布局合理。

每班有宽敞、明亮的活动室(不少于50平方米)及配套的寝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等。

户外场地

有相应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园内绿化面积不低于户外场地面积的20%。

设置大中型活动器械、玩水区、玩沙池、种植园地和饲养区等。

设施设备

配备各类保教理论与实践书籍,定期补充。

活动室内有教学设备、桌椅、教玩具充足,以及必要的乐器、电教设备等。

寝室内有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床铺设备,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盥洗室设施完善、安全。

经费和规模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办园规模控制在3—12个班之间,班额合理。

其他要求

配备适合各年龄段儿童的木质桌椅、床、图书架、玩具架等。

配备适合各年龄段的幼儿读物,并及时更新。

配备教师参考资料、教育挂图、操作材料、教学卡片等。

配备必要的体检、简易外伤处理器械、常见外用药品和卫生消毒设备。

室外活动场地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室内设施设备应安装遮光窗帘(不得使用红色),并配备防暑、防虫、取暖和消毒设备。

以上标准旨在确保幼儿园能够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健康、舒适且具有教育意义的环境。幼儿园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办园特色适当增配相应的玩具教具和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