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能报销多少

长沙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普通门诊报销

城乡居民在参保地的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高校医务室等)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年度医保报销限额为560元。

高血压、糖尿病专项用药保障

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专项用药保障待遇全省统一,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高血压药品年度支付限额为360元,糖尿病药品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两项可合并享受,年度支付限额合计为960元。

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与额度

湖南省内的报销比例大致在50%至80%之间,具体取决于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种类。例如,对于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以及基础药物,报销比例相对较高;而对于一些特效药、进口药或特殊治疗项目,则可能面临较高的自付比例。

长沙市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资金:村卫生室支付比例为70%,参保居民自负3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为60%,参保居民自负40%。年度报销限额为800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住院报销:社区医院住院报销85%,免赔额为200元每次;一级医院住院报销70%,免赔额为300元每次;二级医院住院报销65%,免赔额为500元每次;三级医院住院报销80%,免赔额为1100元每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特殊人群报销比例

学生、儿童: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其他城镇居民: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