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管道燃气安装条件

广州市管道燃气安装条件如下:

建筑物位置和安装条件

建筑物必须在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并且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具备安装条件。

竣工验收时间

建筑物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竣工验收合格,且房屋户内尚未安装管道燃气设施。

建筑物类型和城市更新计划

建筑物非单户别墅,且未纳入城市更新项目。

权属和报装材料

提供报装地址的房屋权属相关材料,如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租户报装时,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业主同意安装用气的书面材料。房屋属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租赁合同;房屋属于军产的,应提供军产相关材料。

时间限制

在优惠奖励期限内报装管道燃气,并且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已完成户内燃气设施安装和通气点火。

其他要求

燃气安装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距离、通风要求、燃气表安装、管道材料、技术要求、立管材质规格、支吊架和排气管道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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