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液体携带规定

深圳机场关于液体携带的规定如下:

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

每件液态物品的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

所有液态物品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

每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交运。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购买的液态物品必须盛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出示购物凭证以备查验。

乘坐国内航班

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但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

化妆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随身携带: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

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得超过100克(mL)。

建议:

旅客在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深圳机场的航班时,务必遵守上述规定,确保液态物品在安检和登机过程中顺利通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