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共有产权房

青岛的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依照一定比例出资,与购房人依照一定比例出资购置房产后共同共有房屋产权的住房形式。这种住房形式旨在缓解当地住房压力,主要面向无自有产权住房和其他用途房屋的本市各县(区)城镇户籍家庭,包括非当地城镇户籍家庭,但主申请人需要在居住地连续缴纳一定年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申请条件

居住证明:

在青岛市内有3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

户籍要求:

具有青岛市户籍或在青岛市其他区市有一套住房的人才,且必须承诺将户籍迁至城阳区。

收入限制:

家庭收入符合相关规定限制,且未拥有居住用房。

无违法记录: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严重违法犯罪记录。

支付能力:

家庭收入达到房款要求的1.5倍及以上。

申请流程

查看房源信息:

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查看共有产权房源信息。

准备材料:

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提交申请:

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到青岛市房产共管中心,并缴纳申请费用。

评分与审核:

根据公布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确定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