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南京市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如下:

工资待遇

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与编内人员相差较大,一般会根据岗位及工作表现进行浮动调整。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设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试用期满合格的编外人员,可享受相关奖金和福利待遇。

福利保障

编外人员享有与编内人员相同的基本福利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所需缴纳的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

其他待遇

编外人员经单位审批后,可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标准依照南京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经费保障标准执行。

编外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五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奖金和福利等。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经费情况和经营效益,发放编外人员节假日实物性福利和午餐费等。

绩效奖金平摊到每月工资中,年底会有些福利待遇,如粮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