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个人户口转集体户口
杭州市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的步骤如下:
提交迁入申请
向要迁入的地方的公安机关提交户口迁入申请书,获取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许。
提交迁出申请
向目前所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交户口迁出申请,经民警审批同意后,出具户口迁出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解压手续
携带户口迁出证明和相关资料(如迁入原因、房产证等)前往迁入地公安局的户籍科办理解压手续。
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的户政科/户籍科会根据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对符合要求的人员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迁出手续
返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迁移证》。
办理户口登记
手持迁移证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前往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贷款的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
新立户还需物业开具的证明。
非明示所有权人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需要满足迁入地的相关条件,如购买房产、夫妻投靠等。
迁移过程中需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迁移进度。
建议提前咨询迁入地和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了解具体的迁移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迁移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