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审核权限
测绘资质的权限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审批和管理权限:
自然资源部负责审批和管理测绘资质,包括甲级测绘资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除甲级测绘资质以外的其他测绘资质。
审批机关:
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为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这些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或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审批权限下放:
自然资源部将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资质外的其余9项甲级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申请材料与程序:
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具备法人资格、拥有与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等。
监督管理:
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除外。
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
这些措施旨在优化测绘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并确保测绘活动的合法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