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子女入户深圳的条件
深圳随子女入户条件如下:
被投靠人条件
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随迁人条件
随迁人应为被投靠人的未成年子女,且申请人对其有法定抚养责任;
如果随迁人是成年子女,则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
广东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深圳。
申请材料
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申请人需填写《深圳市人民政府随迁人员申请表》;
提供与子女的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婚姻证明等;
提供子女户籍的证明材料,如子女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等。
建议:
申请人在申请随迁前,应先确认所有相关材料和条件均符合要求,以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条件不符而导致申请失败。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的详细申请指南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