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测绘要求
建设工程测绘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测量基准
空间基准: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若需使用其他坐标系统,则应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建立联系。高程基准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若需使用其他高程基准,则应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建立联系。深度基准在沿岸海域应采用理论最低潮位面,在内陆水域应采用设计水位。重力基准应采用2000国家重力基本网。
时间系统:应采用公历纪元和北京时间。
测量精度
精度指标:工程测量应采用中误差作为精度衡量指标,并以2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实际精度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成果的实际精度进行评定或检测,确保符合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
测量管理
岗位责任制:测量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年终工作考评制,测量人员实行择优选用和动态管理。
技术创新与应用:应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并不断积累测量经验。
记录保存:按规定保存测量记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测量设备与操作
仪器检校:施测前,所用仪器和水准尺等器具必须定期检校,确保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仪器使用:仪器要安稳放置,三脚架要踩牢,高度要适合观测者身高,观测过程中避免触碰三脚架,以确保测量精度。
安全与规范
安全操作: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测量工作特点,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技术规范:必须严格遵守与该工程相对应的测量规范和规则,根据设计文件或相关要求确定测量精度和等级,并根据实际使用的仪器进行测量设计,以确定其他测量工作的实施方案。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设工程测绘工作的准确性、安全性和高效性,为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测量数据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