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瞪羚企业申报条件

南京市瞪羚企业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企业注册与纳税

在南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规模与增长

起始年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制造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连续3年(制造业企业2年)的增长率不低于5%(制造业企业不低于20%)。

创新能力

近一年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

拥有发明专利核心1项以上,或近3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6项以上。

核心知识产权的相关产品(服务)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收入中超过50%。

行业与性质

非烟草、铁路、汽车、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其他条件

被认定为市级(含)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

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市场评估

具备较大的市场规模和潜在增长空间,有能力在行业内引领和主导市场发展。

市场份额、用户数量、增长率等指标需达到一定标准。

团队实力

拥有高素质的团队,包括创始人、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团队等。

团队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融资能力

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包括获取风险投资、上市融资和吸引国家级、省级或市级政府支持等。

以上条件综合了定量和定性的标准,旨在筛选出具有高成长性、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南京市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