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学生综合评价

深圳市中学生综合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思想品德

考察学生在坚定理想信念、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道德品质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方面的状况。

学业水平

考察学生通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以及相关专题课程学习,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认知能力、思维发展、创新意识特别是学科核心素养形成等方面的状况,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身心健康

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

艺术素养

考察学生通过艺术课程学习形成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的核心素养,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同时考察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

社会实践

考察学生的社会认知、社会实践、社会适应状况,形成的劳动素养、实践能力等。

评价方式主要包括:

基本指标评价:学校在“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基本指标)”的25个重要观测点中,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在“是否达标”栏目勾选“是”或“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