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大厨房算餐饮单位吗
中央大厨房属于餐饮单位。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的定义,中央厨房是由餐饮单位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的食品经营者。此外,中央厨房还涉及以下方面:
餐饮连锁企业:
中央厨房通常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用于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的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门店或需求单位。
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
中央厨房具备独立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用于食品加工制作,这与一般餐饮单位的定义相符。
食品配送:
中央厨房不仅加工制作食品,还负责将这些食品配送给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以及消费者。
综上所述,中央大厨房作为由餐饮单位建立的、具备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的食品经营者,其性质和运作方式完全符合餐饮单位的定义。因此,中央大厨房应当被归类为餐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