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是住户的不能开餐饮
楼上是住户的情况下, 不允许开餐饮。以下是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和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如果需要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明确规定居民住宅楼不宜新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相关条款可能也涉及在居民楼开设餐饮店的限制。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健康,法律明确禁止在楼上是住户的情况下开餐饮。如果确实需要在住宅楼内开设餐饮店,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建议您在进行此类商业活动时,先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确保符合所有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