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怎么领

在郑州退休后领取独生子女费,可以参照以下流程和规定:

对于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

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上述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

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对于实行养老保险的职工

可以获得相应补助,具体金额根据领取光荣证的时间而定。

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流程包括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的工号、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然后交到人事处薪酬管理办公室。每月20日之前提交光荣证复印件的职工,在下月6号工资中的“独生费”栏目发放该月独生子女费30元,补发部分放在工资中的“补贴3”栏目中。每月20日后提交光荣证复印件的职工,独生子女费(及补发)在其隔月6号工资中发放。

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居民或下岗失业人员

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达到55-60周岁时,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当地乡镇计生办填写独生子女优惠奖励补贴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十日后便可领到独生子女优惠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