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力价格表
南京的电费收费标准如下:
峰时电价
每千瓦时0.55元(每天8点至21点)。
谷时电价
每千瓦时0.35元(每天21点至次日8点)。
未开通峰谷电
电价为每千瓦时0.53元,每月用电量在230度内维持现行价格不变。
居民月用电量
231-400度在第一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400度以上在第一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阶梯电价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5183元/千瓦时。
第二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且≤480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57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5683元/千瓦时。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82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8183元/千瓦时。
建议:
居民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习惯选择是否开通峰谷电价,以节省电费。
年用电量较大的用户,可以考虑分布在不同阶梯,以降低电费支出。
请留意,电价标准可能会有变动,具体执行请以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