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力价格表

南京的电费收费标准如下:

峰时电价

每千瓦时0.55元(每天8点至21点)。

谷时电价

每千瓦时0.35元(每天21点至次日8点)。

未开通峰谷电

电价为每千瓦时0.53元,每月用电量在230度内维持现行价格不变。

居民月用电量

231-400度在第一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400度以上在第一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阶梯电价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5183元/千瓦时。

第二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且≤480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57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5683元/千瓦时。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82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8183元/千瓦时。

建议:

居民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习惯选择是否开通峰谷电价,以节省电费。

年用电量较大的用户,可以考虑分布在不同阶梯,以降低电费支出。

请留意,电价标准可能会有变动,具体执行请以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