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测绘工作依据

县级测绘工作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相关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十八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地籍测绘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籍测绘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地方法规和规章

各地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具体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如《XX省测绘条例》、《XX市测绘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会进一步细化县级测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职责。

政策文件

国家和地方政府会发布一些政策文件,如《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通知》等,这些文件会对县级测绘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

标准规范

测绘行业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地籍测绘规范》、《房产测量规范》等,县级测绘工作需要遵循这些标准规范进行操作。

合同约定

在一些测绘项目中,委托方和承接方会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合同也是县级测绘工作的依据之一。

综上所述,县级测绘工作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相关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政策文件、标准规范以及合同约定。这些依据共同构成了县级测绘工作的法律和政策框架,确保测绘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