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餐饮公勺服务规定
山西省在餐饮公勺标准方面,有如下规定:
临汾市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2日
标准名称:《餐饮公勺公筷使用规范》
制定单位:临汾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明办、市商务局等
适用范围: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单位食堂和家庭用餐
主要规定:
公勺公筷的配置要求
使用要求
-宣传引导等内容
临汾市首批餐饮企业公勺公筷使用公约
发布时间:2020年9月6日
制定单位:临汾市文明办、商务局、餐饮服务促进中心、名厨协会等
主要规定:
公筷的外形尺寸应明显区别于进食筷,粗端宜印(烫)“公筷”字标识
各类餐饮企业应配置符合要求、数量充裕的公勺公筷及分餐夹,配备数量应按就餐时最大客流量对应配备
公勺公筷应置于专用架或盘上,与普通勺筷垂直摆放,或摆放在每一道菜食盛装器皿右侧小盘内,工作台设置公勺公筷分餐夹专用存放区域
餐饮企业应对服务人员加强公勺公筷使用培训
一般要求
公勺公筷应明显区别于自用餐具,购买渠道需合法,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公勺公筷材质应符合要求,外形尺寸、颜色、材质应当明显区别于自用勺子、筷子
公勺公筷标识应包括“公勺”“公筷”字样,尺寸要大于或等于自用勺子筷子的尺寸
配备数量应按照店内就餐时最大客流量对应配备,每桌配备数量应与就餐人数或上桌的菜点品种数量相对应
公勺公筷应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开餐前半小时之内趁热摆台
这些标准和公约旨在推动餐饮业文明健康用餐,预防疾病传播,提升公众用餐卫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