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量测绘价格
地籍测量测绘的价格因多种因素而异,包括测绘的比例尺、土地面积、用途以及地区等。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价格标准:
按比例尺收费
1:500的比例尺:284.26元/平方米。
1:1000的比例尺:255.34元/平方米。
按土地面积收费
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其他特殊情况
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不包括这些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进行登记发证(指城镇外),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