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哪里管理
物业公司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来说,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房管局(或住建局)作为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下属机构,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并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指导。业主如果遇到与物业公司的纠纷,可以向当地的房管局进行投诉或寻求帮助。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的管理主要归属于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的房管局(或住建局),这些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物业公司的运作,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的需求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