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具出口手续

厨具出口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备案登记

到外经贸厅办理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资质。

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

报关手续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根据出口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

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的,应在货物出口前,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且接受委托的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查验

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审核后,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确定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相符。

查验可以验证申报环节的内容与实际货物是否一致,发现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海关查验货物后,会填写一份验货记录,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