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挂靠户口条件

深圳挂靠户口的条件如下: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

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

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

常住户口居民

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出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

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的。

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

因居住、房产变更、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等原因

申请办理户口市内迁移,迁至家庭户。具体包括:

结婚、离婚、收养情形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互相分户或并户。

迁至本人(配偶、子女)住宅用途房产或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