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开法

餐饮发票的开具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开具时机

餐饮发票应在提供餐饮服务时开具,确保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票内容

发票内容应包括餐饮服务的具体项目、金额以及适用的税率等详细信息。

发票抬头应准确反映购买方的真实身份,对于消费者个人,应开具普通发票;对于企业客户,则需提供准确的单位名称和税号等信息。

发票管理

餐饮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应加盖发票专用章,以证明发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所有开具的发票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妥善的保存,以备税务部门的查验。

现行法规与规定

税务局没有明确规定餐饮发票必须开具菜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84号)中曾要求餐费报销时需要附列菜单,但该文件已被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废止。因此,现行税法法律法规不再有相关要求,餐饮发票据实开具即可,无需列明详细菜品、菜单。

不同情况下的处理

私营企业:餐费入账标准可以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执行。无论附不附菜单,只要有餐费发票且业务真实,在税务上都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因此,私营企业开具餐饮发票时,通常不需要开具菜单。

国有企业:因其特殊性,在餐费报销方面可能有更严格的要求。根据国资发考分规【2020】20号第九条的规定,国有企业商务宴请应当严格执行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招待对象、招待费用等情况。不提供宴请清单的,费用不予报销。因此,国有企业在餐费报销时,除了发票以外,最好附上事前审批单、菜单等清单。

会计记账与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