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嘉祥餐饮事件处理
针对金乡嘉祥餐饮事件,嘉祥县市场监管局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
警告和整改
对于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嘉祥县市场监管局已下发责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进行持续追踪,整改后将撤销黑榜。
对于限期未整改的单位,嘉祥县市场监管局将对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未主动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处罚
2023年4月10日,嘉祥县市场监管局对某快餐厅未主动向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该餐厅未在营业厅或包间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的相关规定。
未制定落实食品浪费措施的处罚
同年4月10日,嘉祥县市场监管局对某幼教有限公司未制定落实食品浪费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未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未制定和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未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的相关规定。
未按规定查验食品供货商资质和相关证明的处罚
2023年5月2日,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五一”期间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嘉祥县陈庄福顺商店购进食品原料时未按规定查验食品供货商资质和相关证明,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店3日内改正,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再次检查时,发现该店仍存在相同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嘉祥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给予该店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些措施体现了嘉祥县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和反食品浪费的严格监管,确保餐饮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